TPED認證定期檢驗致力于以下領域
對油罐車、電瓶車/貨車、多元素氣體容器、其閥門和其他配件(如適用)進行符合性評估,如 ADR 2015 協(xié)議第 6.8 章以及 2008/68/EC 和 2010/35/EU 指令附件所述。
對壓力容器、氣霧劑分配器、裝有氣體的小型容器(氣筒)和裝有液化易燃氣體的燃料電池筒進行評估,如 ADR 2015 第 6.2 章和 2008/68/EC 和 2010/35/EU 指令附件中所述。
上述檢查涵蓋合格評定活動、例外檢查、中間檢查、定期檢查和合格再評定。
歐盟公告機構(gòu)可根據(jù) ADR 2015 協(xié)議第 6.2 和 6.8 章以及 2008/68/EC 指令附件中涵蓋的 2010/35/EU 可移動式壓力設備指令在可移動式壓力設備和壓力容器領域開展檢驗。